从11月1日起,新版《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将实施,明确规定入境旅客不能携带任何新鲜水果、蔬菜。此外,新办法规定的禁止入境物新增了燕窝、土壤、转基因生物材料等,携带宠物入境也仅限犬或猫,且每人每次限带一只。新办法规定,携带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入境,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而未申报的,或申报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未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将由检验检疫机构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新办法实施后,以往中转旅客从国外飞到国内某机场后,要把行李取出来,通过检验检疫后,再自行搬到国内航班。新办法将与中转联程服务统一,即开设中转行李查验区,待检验检疫合格后,由地服人员直接将行李转运到国内航班,全程不需再麻烦旅客。
新版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进境物名录更加清晰,如禁止进境的动物产品中,新办法改为“蛋及其制品,包括鲜蛋、皮蛋、咸蛋、蛋液、蛋壳、蛋黄酱等蛋源产品”。旧办法规定的禁止进境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包括水果及茄子、辣椒、番茄果实,新办法将范围扩大至新鲜水果、蔬菜。此外,土壤、转基因生物材料等被列为新的禁入物。
根据新办法,旅客携带入境的活动物仅限犬或猫,并且每人每次限带1只。携带人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动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宠物应当具有芯片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若携带人未能提供上述证书或超过限额的,将由检验检疫机构作限期退回或者销毁处理。
常见禁止携带进境物品
活动物(符合规定的犬、猫除外)
(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
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包括生奶、鲜奶、酸奶,动物源性的奶油、黄油、奶酪等奶类产品
蛋及其制品
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
新鲜水果、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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