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英国《电讯报》报道,根据欧盟261条例,航空公司方面原因导致从欧洲机场出发或进入欧洲机场的航班被取消或延误超过三个小时,视航班距离不等,乘客有权得到250欧元到600欧元的现金赔偿。
根据本月两起延误案的最后判定,航空公司不能以技术失误作为借口逃避赔偿,乘客可要求2008至今所有延误航班的赔偿。要求赔偿的乘客数量可能要猛增。欧洲261条例表明,赔偿应为现金或者“乘客签署同意协议的”代金券。不过,航空公司一般提供给乘客代金券而不是现金,除非乘客询问,否则航空公司不告知乘客有权要求现金。
吉尔·尼克斯曾搭乘英国托马斯库克航空延误7个小时后才到古巴,该公司赔偿了她500英镑代金券。尼克思称:“有位乘客提醒我不要接受代金券。我向这家航空写信表示,以后不会再坐这家公司的飞机,所以我要了支票。”
托马斯库克航空一名发言人承认,“除了明确要求现金的乘客之外”,其他乘客都给了代金券。他称:“赔偿中乘客会要求现金,如果在赔偿代金券后要求换成现金,我们就换成现金。所以说我们一直是得到乘客同意的。”
桑普森夫妇搭乘英航的航班被延误24小时后到达纽约。英航一开始拒绝赔偿,后来赔偿了电子代金券给他们。据桑普森先生描述,这次赔偿像是“羞辱”,随后他正式起诉了英航。最终英航赔偿每人480英镑现金,但是一直强调其遵守了欧盟261条例。
有些航空公司提供比现金面值大的代金券。英国君主航空称其提供的代金券面值比欧盟261条例要求的还多20%。《电讯报》旅行版编辑尼克·特伦德称,两个案例中的判决会使延误赔偿更容易,不过机票价格也在上涨。他说:“我一直站在消费者这边,但这些看上去对航空公司不利的审判和条例结果却令人担忧。即使理由完全正当,乘客胜诉后的赔偿很可能是价格更高的机票。因为赔偿的钱不是空气变的,是从航空公司的利润里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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